农业农村部西北绿洲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于新疆农业科学院,求属于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学科群。实验室围绕面源污染防控、地膜污染防治、气候变化应对与防灾减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战略与规划等方向开展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研究。实验室在库尔勒建设有棉田面源污染试验基地,在全疆建设运行氨磷淋溶国控监测网。现面向全国发布2024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欢迎相关领域科研人员踊跃申报。同时,鼓励科研人员自带经费利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野外台站等基础条件开展合作研究。相关半项如下:
一、本年度主要资助方向
实验室近几年坚持围绕有限目标、集中力量攻关、形成大团队的原则,2024年继续针对西北突出的农田土壤地膜残留、氨磷淋溶等面源污染问题,支持从面源污染源汇解析与防控机制、污染负荷估算与风险评估、微塑料和塑化剂残留危害、棉田减排固碳机制等方向申请研究。鼓励围绕氮磷淋溶国控监测网数据的分析挖掘申请研究。
二、申请人条件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内外科研人员,均可向实验室提出申请。
三、申请截止时间
本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4日。自带经费者不受申请时间限制,随时可联系前来开展研究。
四、申请约定
1.申请者认真填写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先提供电子版申请书和个人承诺书扫描件,一旦获批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1份。申请书中须将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列入参加人员名单(请咨询联系人)。
2.开放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必须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项目,可分阶段申请。
3.开放基金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一般为3-5万元;经费使用主要包括:试验材料费、测试分析费、论文出版费、差旅费、劳务费等(详见附表中经费表)。
4.申请书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意见将及时通知申请者,对获准资助的项目发给计划任务书,申请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填写计划任务书,由实验室主任审核后方可正式列为本实验室开放基金研究项目。
5.所有来本实验室工作的开放基金项目主持人与参加人员均以实验室客座人员对待。开放基金项目资助的客座人员,需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并按管理要求向实验室汇报项目研究进展。
6.项目考核指标之一是至少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对于超额完成论文指标的项目,实验室按照有关论文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7.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与客座人员所在单位共享。在本实验室完成的或开放基金资助的论文和成果(包括部分工作在实验室完成或部分得到开放基金资助的论文或成果),必须第一标注“农业农村部西北绿洲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编号)资助”,合作执行项目的本实验室固定人员须作为论文共同作者,并署有实验室名称为完成单位之一。
8.实验窒中英文标注为:农业农村部西北绿洲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KeyLaboratory of Agro-Environment of Northwest Oasis,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Rural Affairs, PR China),
9.凡是资助的项目须于合同规定截止时间提前一个月提交纸质版项目验收申请一份送审,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未完成研究内容不能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请于项目合同规定时间前三个月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告,经本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验收,否则视为未完成项目。
10.项目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发表论文等项目验收材料,经重点实验室审查符合验收条件,即按期完成承担项目合同的各项任务目标,并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和验收报告的项目,由本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开放课题申请联系人;吴湘琳13565987022
电子邮箱:63757483@qq.com
附件1:2024年度农业农村部西北绿洲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附件2:2024年度农业农村部西北绿洲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承诺书
农业农村部西北绿洲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
2024年1月2日